前两天李女士突然接到交警大队的电话,电话那头说李女士存在肇事逃逸的行为,听到这儿李女士就蒙了。咋回事儿啊?
1月17号晚上9点15分左右,李女士接到了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的电话,突然被告知肇事逃逸,李女士有点懵。
李女士说,最近没发生过交通事故,更不牵扯逃逸这一说,除了当天中午着急接孩子下课,在倒车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再也没有什么能和交通事故扯上边的事。
李女士说,虽然车晃了一下,但是她当时并没有发现有何异常,难道肇事逃逸还是跟这件事有关?
不明原因的李女士,第二天上午来到了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办案民警提供了一段现场视频监控,李女士这才发现,自己倒车的时候确实是撞到了车,不过是停放在右面的那台银色轿车。
由于自己的失误给别人造成了损失,李女士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判定为肇事逃逸,李女士心里觉得有些委屈。
李女士说,当时下车只检查了车尾和后方车辆的车头,没有往右前轮方向查看,也不知道那会已经蹭上了右边的车辆。经过与民警的一番解释沟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仍旧无法改变,眼下只有选择是走流程,还是私下协商解决。一同在交警大队等待处理结果的还有被撞车辆的车主。李女士:当时到中午了,交警特别忙,说你必须得快点,要不就私了,要不就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罚)2000块钱。最终是给了3000块钱。
考虑到肇事逃逸要面临的处罚,李女士选择了私了。李女士说,对方车辆看上去受损不大,而且自己的车也有保险,但最后还是通过转账,实打实的赔偿了3000块,李女士心里很是不情愿,她希望能通过保险进行赔偿,但对方车主并不愿意。
发生交通事故时并不知情,所以才驾车离开。按照李女士的说法,这种情况下能否被判定为肇事逃逸?实际情况是不是李女士所说?
随后,行动员跑了一趟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表示,依据现场监控视频提供的画面分析,在李女士驾驶的车辆发生明显晃动后,李女士发现异常下车进行查看,并在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的基础上驾车离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种行为确实已经构成了肇事逃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