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5次被冒名登记结婚 法院判了-LMLPHP

“虽然我领证历经艰辛,但迟到的‘红本本’终于还是来了,真心感谢南通法院和法律援助!”2020年11月16日,被冒名五次登记结婚的尚女士终于领到了真正属于她的结婚证。她第一时间向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报喜。至此,这起备受公众关注的离奇“未婚女五次被结婚案”终于案结事了。这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未婚女五次被结婚案”,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的典型个案。当事人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穿梭奔波,就是为了证明“那个人不是我”。背负在她身上的别人的错误,最终在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下得以彻底纠正。

毫不知情 未婚女“被结婚”五次

2019年12月10日,尚女士与男友前往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尚女士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与五名男子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界首、江苏如东登记结婚,故婚姻登记机关拒绝为尚女士办理结婚登记。

尚女士一头雾水!她根本不认识和她登记结婚的五名男子,也从未去过这五个地方。她和男友向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一再解释她从未结过婚,可是,因系统清清楚楚记载了她的五次“婚史”。更让尚女士感到生气的是,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暗示男友,要谨慎恋爱交友,别轻易把彩礼、房产等给女友。

很显然,工作人员把尚女士看成了骗婚人。幸好男友没有怀疑她,十几年间男友从未发现尚女士与其他男子有过密的接触,坚信女友不可能背着自己与他人结婚。同时,他们还发现,尚女士五次结婚登记信息集中在2004年和2005年,可那两年,她一直待业在家,没有出过远门,身份证也没丢过。

但登记处工作人员仍然拒绝办理,尚女士和男友既气愤又委屈,一时又觉得束手无策。

无法领证 无奈提起行政诉讼

领不到结婚证,领取准生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小孩户口等都会受影响,尚女士陷入无尽的烦恼中。

为了尽快消除黑婚史,尚女士选择了多渠道维权。她一方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积极与五个地方的民政局沟通,请求撤销相关的婚姻登记。河北省公安机关经调查后,给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了调查材料,民政局直接撤销了尚女士的两起结婚登记信息。

但其他三地民政局均称没有撤销权限,拒绝了她的请求。无奈之下,尚女士分别向各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2020年4月24日,南通开发区法院收到尚女士的诉状,要求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于2005年7月19日作出的尚女士与沈某的婚姻登记。

登记无效 判民政部门删除信息

南通开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尚女士身处外地且怀有身孕,为使尚女士免受奔波之苦,承办法官立即为尚女士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并展开走访调查。沈某及其家人、邻居一致确认照片上的尚女士并非2005年与沈某结婚的冒名女子。南通开发区法院通过支云庭审系统,远程连线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冒名婚姻登记案,查明尚女士被冒用身份、婚姻登记错误的事实。

法庭上,民政局对于他人冒用尚女士身份进行登记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只有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才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像尚女士这种“被结婚”的情形,民政部门无权撤销。

南通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这是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记结婚的案件,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女士登记为婚姻一方,明显违法,属于无效行政行为。且尚女士的“婚史”仍存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之中,这一无效行为对她的婚姻权益将持续侵害。民政局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纠错义务,主动依法补救,而不能以没有职权为由,放任这种错误信息的存在。

为确保违法行政行为对当事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南通开发区法院于2020年8月判决确认尚女士与沈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并责令民政局一并删除尚女士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

爱心接力 实现和美圆满大结局

南通开发区法院判决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受到广泛关注。尚女士令人匪夷所思的五次“被结婚”遭遇,牵动着社会大众的心,人们都希望尚女士能够早日如愿领取到真正属于她的结婚证。扬州一位律师看了媒体对本案的报道后,主动联系尚女士为她代理。安徽、山东两地法院先后作出行政判决和民事判决,确认冒名婚姻登记无效和冒名婚姻关系不成立。

凭着这三份“沉甸甸”的判决书,尚女士终于证明了自己从未结过婚,底气十足地和男友再次走进当地民政局,民政局主任亲自为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看着来之不易的“红本本”,尚女士感慨万千,想起南通开发区法院在这起案件中对她的帮助、关怀,她第一时间报喜,还特地通过手绘画、感谢信、锦旗等多种形式传达她的无限感激。

12-16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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