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锤杀强奸其妻的杀人犯-LMLPHP

近日,含山警方侦破一起30年前的杀人案件,并且在破案的过程中顺带着破获了一起浙江省的命案,这两件案件之间有所关联,虽称不上“奇案”,却也有些复杂,所以我们先来说说案情。30年前,也就是1990年的6月4日,含山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席某和双亲都被人在家中杀死,犯罪嫌疑人凌某青潜逃。由于当时刑侦技术方面相对落后,这件案子一直没能破获,但是警方一直都在寻找线索,并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反复排查。今年10月,含山警方发现了关键线索:浙江省义乌市的熊某毛和凌某青长相特别相似,侦查人员立刻进行调查。原来,杀害前妻一家3口的凌某青畏罪潜逃后,在逃跑过程中顶替了熊某毛的身份,还借熊某毛的身份和熊某毛的妻子吴某,儿子熊某飞,还有儿媳、孙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顶替别人身份的凌某青再次消失,并且吴某、熊某飞等人也离开了义乌,这个重大变故引起了警方注意。2020年11月初,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熊某飞进行审讯,熊某飞交代出实情,凌某青被他在2014年末杀死。现年33岁的熊某飞交代,约在1990年末,当时是乞丐的凌某青到他们家讨饭,并且为他们家干活,没多久就霸占了他的母亲并将其带到义乌市。20多年后,熊某飞成家,但是经济困难,只能带着妻儿和在义乌市的凌某青、母亲住在一起。没多久,凶残成性的凌某青就强奸了他的妻子,导致其家庭破裂。事情败露之后,凌某青曾威胁熊某飞,称自己以前在老家曾杀了老婆全家,你敢反抗我就再杀你全家!性格懦弱的熊某飞选择了忍气吞声。一直到2014年底,一次吃晚饭时,凌某青突然殴打熊某飞儿子,这一幕让他再也无法忍受,等到凌某青睡着后,用锤子杀死了他并且分尸掩埋在荒山。随后,11月11日,成功挖出当年熊某飞掩埋的编织袋,经鉴定编织袋的遗骸正是凌某青。自此,这起发生在30年前的杀人案终于告破,熊某飞也被移交给当地警方处理。简单梳理一下案情:凌杀了自己的老婆和岳父母后逃逸,被熊某飞的父母收留,但凌某青恶性不改,先后顶替了去世的熊父身份,霸占了熊母,强奸了继子熊某飞的妻子,还在事情暴露后威胁若不听从便要杀其全家!熊某飞一直隐忍,但在某次凌打骂自己孩子后忍无可忍,将凌杀死分尸。这就是说,熊某飞的父亲老熊救回一条“毒蛇”,毁了一家人;熊某飞不懂法,杀人分尸,自己也变成了罪犯!可以说,这起案中案就是一个大悲剧。坦白地说,我对凌某青的态度非常明确,此人身犯杀人、逃逸、强奸等恶性犯罪,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对熊某飞,我心里非常矛盾,感性的一面告诉我:他杀的是一个凶相毕露的恶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但理性的一面却告诉我:凌某青犯的罪再大,自有法律审判,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熊某飞故意杀人,必须受到法律审判。无论如何,熊某飞杀了凌某青是既定事实,熊某飞该被如何量刑,这可能是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我也来说说我的一些看法。首先,必须说明的一点是,熊某飞的杀人行为没有任何进行“正当防卫”辩护的可能性。第一,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熊某飞是在被害人实施侵害后,在其熟睡时动手杀死被害人的,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效性。其次,只有针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才可以实施无限防卫,而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没有实施暴力犯罪,因此熊某飞的行为也不符合相对性。其次,即便熊某飞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凌某青对其有恩的熊某飞一家实施了顶替父亲、霸占妻子、强奸儿媳、殴打儿子等恶性犯罪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重大过错,熊某飞是可以通过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自首情节、坦白良好态度来争取从轻处罚的。然而,考虑到熊某飞在杀人后有分尸掩埋行为,对其量刑也会造成不利影响。最后,我想说的是,其实熊家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无论是凌某青冒名顶替熊父身份,还是凌某青强奸熊妻,再或是凌某青以过去的杀人罪来威胁,任何一个时候如果有熊家人能站出来报警,或许凌某早就被绳之以法了,他们也不用活在杀人犯的阴影下,甚至最终让自己的家人也沦为杀人犯。然而,让人扼腕长叹的是,懦弱的本性和对法律的无知,导致熊家人几次都和改变命运的机会擦肩而过,让一个本该是惊弓之鸟的在逃杀人犯在自己家里作威作福多年,把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破坏殆尽,真可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知法懂法守法,尤其是在遭到不法侵害时,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要选择“忍一时风平浪静”,那样会让犯罪分子的气焰随着我们忍让而越发嚣张,也千万不要选择“以暴制暴”,那样会让自己也跌入犯罪的深渊。

11-2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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