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民警刑讯逼供酿冤案获刑-LMLPHP

刑讯逼供案受害人李金奎手持一审判决书,称“这一刻他和弟弟已等待了19年”。 来源:受访者提供11月20日上午,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法院(下称“东至法院”)对阜阳市公安局原民警杨华杰、武其虎及太和县公安局原民警张正涉嫌刑讯逼供罪一案开庭宣判,三人刑讯逼供罪均成立,分别判处10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出席宣判的本案被害人之一李金奎告诉澎湃新闻,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迟到的正义终于到来,这一刻我们已经等了19年,但冤假错案对我们几家人的伤害太大了,这是一纸判决难以弥补的。”李金奎表示,他将继续关注对2001年安徽太和2·27案件真凶(已落网)的判决和其他相关办案人员的追责问题。

反贪局副局长被卷入“涉黑大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1年,时任阜阳市太和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的李金奎被卷入一起“涉黑大案”——他被指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指使胞弟李金泉等人在当年2月27日晚潜入太和县公安医院持刀伤人。

时任阜阳市人大代表陶晓侠了解案情后,依法向上反映相关问题,岂料,她的丈夫张合紧跟着就被划为同案犯遭拘禁。

次年,22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此案联名上书,并于当年8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示。此后,案件被移交至安庆市法院审理,但李金泉仍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因不服判决,李金泉不断申诉,但均被驳回。直至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入驻安徽,依据李金奎等人提供的线索,督导组决定重启对此案的调查,并最终确定真凶另有其人。同年12月,安庆中院再审此案,12月30日,安庆中院改判李金泉无罪。

被宣告无罪后,李金奎兄弟二人通过不同渠道申诉控告,要求对办案人员进行追责。

今年5月,包括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杨华杰(后调临泉县,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因受贿罪获刑14年)、阜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原副支队长武其虎、太和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原副所长张正(2019年4月因贪污罪、徇私枉法罪被阜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太和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民警郭太峰相继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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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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