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直播展示才艺,娱乐大众,是很多主播的选择,也受到了粉丝们的欢迎。互动过程中,刷礼物成为了粉丝对主播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有人出于欣赏、喜爱等原因,纷纷打赏。那么,打赏给出去的钱能要回来吗?近日,湖北襄阳樊城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例,很有代表性。
小美是一位女主播,今年6月的一天,男子钱某偶然刷到了她的直播,非常喜欢,一连看了几天,对小美的好感不断增加。通过互动,钱某加上了小美的联系方式。为了引起对方的注意,博得对方的好感,钱某开始疯狂为小美刷礼物。
一来二去,钱某与小美之间的联系多了起来。钱某频繁给小美转钱,不到2个月的时间,累计转款超过13万元。其中,近9万元由小美为钱某在平台上的注册账户中充了值,再由钱某通过刷礼物,在直播间送给小美。另外4万多元则全都给了小美,转账时,钱某经常转出520元、1314元等,表达特殊含义。
一口气刷掉13万多元后,钱某开始向小美示爱,但先后几次,都没有得到对方的积极回应。这让钱某有些不痛快,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交往,只有在自己转款的时候,对方才显得非常热情,钱某终于冷静下来,后悔给小美转了那么多钱,刷了那么多礼物。他要求小美返还13万多元,但被拒绝。于是,钱某将小美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观看直播并不需要付费,钱某因对小美的直播内容满意,为小美刷礼物打赏,这应被视为赠与行为,而且,这一行为并未对小美设定义务。至于另外4万多元,由于钱某是以520、1314等方式转给小美,也被视为赠与,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钱某主张13万多元为借款,不受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钱某的诉讼请求。钱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关于为主播刷礼物后反悔,想要把打赏的钱再要回来的事情,近年来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只有在未成年人瞒着监护人巨额打赏的情况下,要求返款的诉求才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如果是成年人,完全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赠与出去的钱款想要回来,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