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L-1A签证是美国非移民签证种类之一,主要发给外国跨国公司在美所设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申请程序是先经美国移民局批准,美驻外使领馆凭移民局的批准函(I-797表)核发签证。移民局的批准函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取得签证,更非工作许可。申请人无论是在美国或中国申请的批准函,都必须由本人持该函(不能邮寄)到指定的美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取得签证后,方可赴美工作。 根据美劳资就业法规定,持L-1A签证者所在公司应有一定的规模,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雇员,有业务合同往来,有银行往来帐户及年度财务报表并依法纳税等。因此持L-1A签证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较高的身份(经理以上高层人员,而非中层管理人员,即非一线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应申请L-1B或H1B签证。) (2)有权聘用和解雇公司人员。 (3)有权使用公司的资金。 (4)有权签署合同。 二、为什么申请L-1A签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吸引国外投资,增加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但不少我驻外公司或机构不了解美方规定,雇当地人很少,甚至不雇(原因是当地工资太高,负担不起。)为了节省资金,他们希望派国内人员赴美工作,从而产生申请L-1A签证难的问题。 1997年前,美方对该签证控制不严,我赴美常驻商务人员较易获得L-1A签证。1997年以后,美方发现我人员对外身份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有的中资公司既没有招收当地雇员,也未纳税。个别司机,厨师,会计等也办了L-1A签证。 上述问题引起美国移民局不满,此后加大对中方人员的审查力度,有一段时间,凡中方申请L-1A签证的均遭拒签,连一些大公司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驻美人员也不能幸免。 三、中美双方相互缺乏了解,也是造成申请者被拒签的重要原因。 经调查发现,大多数遭拒签的单位基本上不了解美国有关法律和申请L-1A签证的具体要求。拒签后,也很少分析具体原因。 一些有影响的大型,特大型企业主动向美方介绍,宣传自己不够,也是遭到拒签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美国签证官员和美移民局对我持有偏见,对中国情况不甚了解,在颁发L-1A签证上随意性较大,这也是签证难的原因之一。如驻美某分公司的一位财务经理,多年一直持L-1A签证,最近在其回国休假返美前,美驻华使馆约其面谈,就该公司规模,每年的营业额,人员数量,财务经理管辖范围,英语能力等等提了一大堆问题。最后美签证官认定该公司不属于跨国大公司,该财务经理也不属于高层管理人员,故当场将其L-1A签证注销。目前该案仍在交涉中。 四、关于人员轮换 根据美方规定,有些规模不大的公司只能发一个L-1A签证。若要轮换,应先向美移民局或向美驻华使馆撤消该签证,然后轮换人员才有资格申请L- 1A签证。另外,该轮换人员申办L-1A签证时,应对该公司及其前任人员的具体情况,比如何时赴美,何时获得L-1A签证,职务变化情况,公司规模等都应有所了解,否则面试时一问三不知,极易遭到拒签。 五、面试注意事项 申请L-1A签证,美馆大都要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因此,面试前应有所准备,了解以下情况: a) 申请人的公司是第一次申请该签证还是轮换人员;如果系轮换,被轮换人是否已离职并回国; b) 申请人是否曾在美逾期停留; c) 申请人是否曾持因私护照申请过签证; d) 填表内容是否真实,有无隐瞒; e) 申请人是否熟悉驻美公司的各方面情况; f) 驻美公司持L-1A签证人员的数量,他们的具体情况; g) 驻美公司是否有持B1签证赴美,到美后再申请L-1A签证的情况; 另外,美方很重视申请表的填写,要求真实,可靠,尤其很重视本人亲笔签署。如填表有疏漏或申请表非本人签署,也可能会遭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