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19年10月25日起,召回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2月2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i3纯电动汽车,共计45辆。

驱动电机存在隐患 宝马召回45辆i3汽车-LMLPHP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驱动电机控制单元的电路板镀锌不充分,可能导致电机控制单元失灵,造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高压电源关闭和失去驱动力,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合格的驱动电机控制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互联驾驶消息等形式通知相关用户。用户可拨打宝马新能源服务热线:400-800-6611(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09-23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