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女童被母亲男友虐待后摔死 检察官边办案边哭
2018年9月17日的晚上,光明区的某医院接到了一个急救电话,赶紧安排救护车到了现场。医生在现场发现,这个小女孩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问旁边的大人是怎么回事,大人只是含糊地说小女孩是摔了一跤。医生觉得不太对劲,在救护车上又翻看了下小女孩裤脚下的伤痕,更是起疑。

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医生还是被这个全身多处瘀青、划伤、烟头烫伤的小女孩所震惊了。他们深深地觉得这个小女孩被虐待,于是,他们报了警!

可惜的是,小女孩在医院里没有好转的迹象,渐渐的,只能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几天后,感觉到小女孩已经没救了,在小女孩母亲的坚持下,医院同意她出了院。大家都知道,一个小生命马上逝去了。
案发不久,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

谢某,1995年出生,一名超市的员工,是小女孩母亲朱某的同居男友。

而小女孩的母亲朱某,1996年出生。2016年12月,她和前夫生下这个小女孩,2018年3月夫妻离婚,才一岁三个月的小女孩,随了女方。当月,她搬来和男友谢某同居,没有上班的她,就靠男友养活着。

大家很难想象的是,这个年轻的谢某,在老家没办结婚手续也已有了孩子,都已经有五六岁了。

按理说,都是为人父母,更应该会带小孩、疼小孩。一岁多的小孩子,哭闹、甚至很不听话都很正常。可是,经侦查机关认定,谢某多次拿衣架、小钢管等殴打这个小女孩,造成她身上多处淤青和受伤。

2018年9月17日晚,因小女孩哭闹不止,谢某便在居住的租房的客厅内,多次殴打她,并将她举起并摔扔到地上,造成小女孩头部受伤过重而去世。
而2018年9月17日当晚因小女孩哭闹,谢某将小女孩推搡倒地,后又两次将小女孩高高举起重重地摔在地上,致小女孩昏迷后,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检察官经讨论后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虐待罪,追究犯罪嫌疑人谢某的刑事责任!
吉林网友:
这样的母亲。也是没用,在家也保护不了自己的女儿。

才1岁3个月。就又找人同居了。可见这女人多么的无耻不要脸,

那男的就该判死刑、虐童就是重罪。  特别没有自主能力的婴儿。这也能下得了手?

哪个孩子不是自己父母的掌上明珠,  不是自己的,1岁3月。也能下的了手?

这男的就是一个脑残。文盲,大沙雕,废物,婴儿也不放过。死了该永不超生。灵魂就该魂飞魄散.

虐童就是重罪。
虐童就是重罪。
虐童就是重罪。
新疆网友:任何朝代任何国家都有的极小概率事件,天天为媒体拨动都别活
甘肃网友:1995年出生……23岁……
1996年出生……22岁……
生孩子……
不敢想

北京网友:大哥,你的关注点在哪儿?可否考虑人性问题,不考虑年龄问题。
云南网友:
我觉得这个男的应该是死刑,毕竟虐|杀比一般的激|情杀人更严重。
女的也应该负责任,毕竟她作为监护人,没有做到保障被监护人安全的义务。

另外我也建议带孩子的人,一定要谨慎择偶,毕竟由于教育的问题,自己的孩子可能是比较气人,甚至让人恨不能弄死他,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有些孩子由于父母的教育不良,的确是非常令人讨厌。这样的同处屋檐下,就容易激化。
黑龙江网友:我觉得没到25岁就生孩子很难发展出为人父母的觉悟……
台湾网友:真是越看越气人。算了我不看了。
内蒙古网友:
虐待杀人,基本可以死刑了吧,关键毙了这一个,以后这类的事还会有。于是我就想为啥总会出现这种悲剧,考虑到他们的年龄真感觉是缺乏对生命的尊重,养孩子对他们来讲就和养宠物一样。
20岁生孩子,这年龄很多人大学还没读完,自己独立生活都不会,更别说养孩子。如点评所言,很多地区,随随便便结婚,随随便便生孩子,孩子继续生活在上顿不接下顿的困顿之中,恶性循环……
贵州网友:男的非亲生,不懂珍惜,女的10月怀胎,看着自己女人这样虐待,是在干嘛。
黑龙江网友:男的非亲生,不懂珍惜,女的10月怀胎,看着自己女人这样虐待,是在干嘛。
北京网友:不爱可以 但别伤害呀

以上信息转载自Hostloc。

01-07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