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吉美出生在中国烟台海阳一个极为普通的渔民家里。她先天残疾,没有胳膊和手。
小吉美注定要比别人生活得更艰难。她不能自己穿衣,不能自己端碗吃饭,也不能像兄弟姐妹们一样帮助妈妈干家务活,她觉得自己成了家里的最大累赘。
然而,小吉美没有因此而失去生活的勇气,甚至没有因此而放弃过一种正常生活的权利。她决心要跟健全人一样生活。
哥哥上学,她也要去上学。妈妈告诉她,上学得用手写字,她没有手,所以不能上学。她说她一定要学会用脚写字,一定要上学。10岁时,她终于被送进了学校。
没等她小学毕业,60年代那场波及全中国的自然灾害来了。妈妈拖着饥饿枯瘦、软弱无力的身子满山遍野寻找野菜,想方设法让一家人能够不挨饿。小吉美退学了,把一只篓子吊在自己的脖子上,一定要跟着妈妈到海边去拾海菜。人们看到她这个没手的孩子,都纷纷把拾来的海菜塞进她的篓子里,她感激地流下了热泪。
这泪,是感激的泪,也是委屈的泪。她委屈自己为什么没有那双手,而让别人可怜。她发誓要以脚代手,靠自己的劳动生活,减轻家庭的负担。
回到家里,她用左脚趾捏着针,用右脚的拇趾和第二趾捻着细细的彩线,往针眼里送。她想好了,她要学会编织、绣花。
然而,哪有这样容易的事呢?一次又一次,线就是穿不进针眼,不是线歪了,就是针偏了。眼睛累花了,脚趾麻木了,全身冒汗了,可还没有把线穿进去。但她不死心,第二天再接着穿。不知练了多少天,不知流了多少汗,不知被针扎了多少次,她终于能把线穿进针眼了。就凭着这么一股韧劲,她学会了穿针,学会了引线,学会了刺绣。终于,鲜艳的枕套,清秀的床单,从任吉美的脚下绣出来了。
任吉美还绣出了自己的希望和未来美好的生活。
在村里一位大娘的帮助下,已经长大成人的任吉美和一位叫李恒竹的青年相识了。
李恒竹的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常年卧床不起。家中连锅碗瓢盆也没几件是完整的,只有满屋子的臭味。善良的吉美想,这是一个多么需要女人照料的家庭啊!她与李恒竹真心相爱,她必须勇敢地挑起这副重担!
任吉美和李恒竹结婚了,他们彼此相亲相爱。
为了改变这个家庭的面貌,为了照料好老人,吉美必须学习用脚做更多的事情。于是她又以惊人的毅力执著地练习起她的两脚来。最后却练就一身传奇本领:脚比手能、绣花剪纸、包饺子擀面,参加杂技团赴外地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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