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选择器

选择器{ 样式; }

每一条css样式声明(定义)由两部分组成,形式如下: 在{}之前的部分就是“选择器”,“选择器”指明了{}中的“样式”的作用对象,也就是“样式”作用于网页中的哪些元素。

标签选择器其实就是html代码中的标签。如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html>、<body>、<h1>、<p>、<img>。例如下面代码:

p{font-size:12px;line-height:1.6em;}

上面的css样式代码的作用:为p标签设置12px字号,行间距设置1.6em的样式。

类选择器

类选择器在css样式编码中是最常用到的,如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代码:可以实现为“胆小如鼠”、“勇气”字体设置为红色。

语法: .类选器名称{css样式代码;} 注意: 1、英文圆点开头 2、其中类选器名称可以任意起名(但不要起中文噢) 使用方法: 第一步:使用合适的标签把要修饰的内容标记起来,如下: <span>MyCSS</span> 第二步:使用class="类选择器名称"为标签设置一个类,如下: <span class="stress">MyCSS</span> 第三步:设置类选器css样式,如下: .stress{color:red;}/*类前面要加入一个英文圆点*/
CSS基础知识笔记(二)之选择器-LMLPHP

ID选择器

ID选择器都类似于类选择符,但也有一些重要的区别:

1、为标签设置id="ID名称",而不是class="类名称"。

2、ID选择符的前面是井号(#)号,而不是英文圆点(.)

CSS中#和.的区别

id:用来定义页面中大的样式,如栏目划分,顶部,正文,底部等;用#top的形式来定义;

class:用来定义一些比较细节的样式,如具体的一个菜单,一行文字等,用.text的形式来定义。

定义HTML中的标签,如ul,img,p等时,直接写:img{}

class是样式组,用.style定义,class="style": 
.style定义样式组,可以被反复调用,就是说你一个页面里,可以有多个元素用同一个style;

ID是固定标签,用#style1定义,ID="style1"

#main和.main有什么区别:

#main 定义的是ID为"main"这个元素的样式
.main 的意思是新建一个名为"main"的样式
#main 只能定义ID为"main"这个元素的样式
.main 一但定义以后,可以让其他的元素来调用,方法为class="main"

用#定义CSS样式,在调用时必须用ID,用.定义CSS样式,在调用时必须用CLASS。用#定义的样式,一般都是定义结构框架,一些大的容器,且在同一个页面只能出现一次;而.定义的样式,一般都是起修饰作用或多次重复的样式。还一点就是在同一个层里同时出现ID和CLASS样式,ID更优先于CLASS。

简单来说: #main是定义具体对象main的专有属性;.main是定义抽象对象的共有属性main。比较广泛的用途是#用于定义网页框架;.用于定义各个网页元素。#main中的main只能在网页中出现一次,而.main中的main可以出现无数次。

eg:

.setBlue{
color: blue;
}
#setRed{
color: red;
}

相同点:可以应用于任何元素
不同点:

1、ID选择器只能在文档中使用一次。与类选择器不同,在一个HTML文档中,ID选择器只能使用一次,而且仅一次。而类选择器可以使用多次。

2、可以使用类选择器词列表方法为一个元素同时设置多个样式。我们可以为一个元素同时设多个样式,但只可以用类选择器的方法实现,ID选择器是不可以的(不能使用 ID 词列表)。

子选择器

子选择器,即大于符号(>),用于选择指定标签元素的第一代子元素如下代码:

 <head>
<style>
.setLable>label{
color: gold;
}
</style>
</head>
<body>
<form method="post" accept="save.php" class="setLable">
<label for="username">Username</label>
<input type="text" name="username" id="username" value=""/>
<br>
<lable for="password">Password</lable>
<input type="password" name="pass" id="pass" value=""/>
<br>
<input type="submit" value="Sumit" name="submit"/>
<input type="reset" value="Reset" name="reset"/>
</form>

包含(后代)选择器

包含选择器:即加入空格,用于选择指定标签元素下的后辈元素如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代码:

.first  span{color:red;}

这行代码会使第一段文字内容中的“胆小如鼠”字体颜色变为红色。

请注意这个选择器与子选择器的区别,子选择器(child selector)仅是指它的直接后代,或者你可以理解为作用于子元素的第一代后代。而后代选择器是作用于所有子后代元素。后代选择器通过空格来进行选择,而子选择器是通过“>”进行选择。

总结:>作用于元素的第一代后代,空格作用于元素的所有后代。

.setGreen option{
color: green;
} <select multiple="multiple" class="setGreen">
<option value="House Blend">House Blend</option>
<option value="Caffee Latte">Caffee Latte</option>
<option value="Cappuccino">Cappuccino</option>
<option value="Chain Tea">Chai Tea</option>
</select>

通用选择器

通用选择器是功能最强大的选择器,它使用一个(*)号指定,它的作用是匹配html中所有标签元素,如下使用下面代码使用html中任意标签元素字体的字号为16px

*{
font-size: 16px;
}

伪类选择符

伪类选择符,它允许给html不存在的标签(标签的某种状态)设置样式,比如说我们给html中一个标签元素的鼠标滑过的状态来设置字体颜色:

a:hover{color:red;}

上面一行代码就是为 a 标签鼠标滑过的状态设置字体颜色变红。这样就会使第一段文字内容中的“胆小如鼠”文字加入鼠标滑过字体颜色变为红色特效。

关于伪类选择符,到目前为止,可以兼容所有浏鉴器的“伪类选择符”就是 a 标签上使用 :hover 了(其实伪类选择符还有很多,尤其是 css3 中。其实 :hover 可以放在任意的标签上,比如说 p:hover,但是它们的兼容性也是很不好的,所以现在比较常用的还是 a:hover 的组合。

分组选择符

当为html中多个标签元素设置同一个样式时,可以使用分组选择符(,),如下代码为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h1、span标签同时设置字体颜色为红色:

h1,span{color:red;}

它相当于下面两行代码:

h1{color:red;}
span{color:red;}
eg:
<style type="text/css">
/*h1,span{color:red;}*/
.first,#second>span{
color:green;
}
</style>
 
04-13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