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路虎打人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
【警方:路虎打人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据青岛市公安局通报:近日,青岛市崂山区“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案件引发公众关注,青岛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依法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通报提到,综合案件调查情况,该案件系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2024年8月28日13时许,事件发生在青岛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道路上。涉事女子王某(38岁,崂山区人),驾驶一辆白色路虎越野车;被打男子林某某(26岁,崂山区人),正常行驶。王某驾车逆向行驶,试图插队时追尾了一辆大巴车。随后,她将怒气转嫁给对向正常行驶的林某某,认为对方未予让行。王某下车后对林某某进行辱骂,并连续扇打其十几个耳光,导致林某某口鼻流血。在此过程中,王某还叫嚣“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等挑衅性言语。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时,女子的行为非常冲动,完全不顾及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她在被男子劝阻后,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采取了极端的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更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
2024年8月29日晚间,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公告,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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