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2021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6716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69913件,办理民事案件59558件,办理行政案件514件。
2021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群众法律援助申请63513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61738件,其中民事案件59558件,刑事案件1666件,行政案件514件。全年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批准率97.21%,与上年持平。全年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887409人次,同比增长6.9%。
同时,全省法援机构还积极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突出法律援助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兜底功能。
全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十分突出,组织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4471件,为农民工讨薪102891.36万元,同比增长27.12%,法律援助已成为农民工欠薪维权重要渠道。
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全年组织办理刑事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和刑事通知法律帮助案件174887件,依法保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获得辩护或法律帮助,有效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其中,办理审判阶段通知辩护案件49620件,因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增加的通知辩护案件41944件。加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全年办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110355件,其中参与认罪认罚案件89706件。
以广东省第七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1.26亿计算,2021年全省每10万人有近250人获得法律援助。全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13269件,结案率达89.64%。其中,调解结案12658件,和解结案1277件,劳动仲裁19881件,诉讼76634件,终止援助2819件,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34027.82万元,同比增长34.84%。
广东逐年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2021年,全省153个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经费均已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全年政府投入法律援助经费38708.06万元,同比略有增长,其中人员经费11879.06万元,基本公用经费1871.63万元,业务经费24957.37万元。业务经费中,同级财政拨款20604.18万元,上级下拨经费4353.19万元。以第七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1.26亿计算,2021年全省人均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为3.07元。
在经济发达的广东,法律援助的门槛越来越低。近年来,广东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免于申报制度,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缩短审查时间,降低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门槛,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
试点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2021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在珠海、汕头、韶关、江门、茂名等五市部署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群众在试点城市申请法律援助事项且该事项属于该市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申请人可就近选择该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务,打破法律援助申请的区域层级限制,让群众真正实现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务。试点期内,通过市域通办机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