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珠江口桥梁众多,航道密度大,随着龙舟赛事、各类水上民俗及休闲活动增多,水上交通安全压力不断增加。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聚焦广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制度措施。《管理规定》明确,民间龙舟活动,应当避免在主航道活动。
广州市水域范围内存在数量众多的各类桥梁,在通航水域中就已有将近两百座桥梁。为保障桥梁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通航水域桥梁建设单位应当确保桥梁防撞设施、助航标志、安全标志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设置灯光等装置不得影响通航安全。
在广州市,龙舟等各类水上民俗活动和赛事日益增多。《管理规定》明确,民间龙舟活动,应当避免在主航道活动,如确需临时进入或者穿越主航道,不得妨碍主航道其他船舶正常航行。
《管理规定》明确通航安全行为规范,特定船舶进出港应当提前报告并遵守引航规定,要求船舶过桥保留富裕净空高度,并对船舶通过深中大桥等重点水域提出特别要求。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管理规定》是广州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与周边地市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