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全媒体记者 黎秋玲 陈晓楠
成果转化是全过程创新链的重要一环,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了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只有转化了才能成为新质生产力。
近期,广东出台了《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下称《实施方案》《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
10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直相关单位和高校院所的负责同志介绍了相关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以及广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举措、进展成效以及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成效:去年近400家单位成果转化收入133.96亿元
会上,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月琴介绍,2023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实现“七连冠”。全省研发经费投入为4802.6亿元,总量保持全国第一,投入强度提高到3.54%。全省近400家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入133.96亿元,近五年累计增幅达64%。
王月琴表示,为打通政策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痛点和堵点,聚焦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印发《工作指引》。这两份文件是广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抓手和可操作细则。
激励:明确收益不低于70%奖给成果完成人
对于《实施方案》的亮点,王月琴总结为:提出4项改革任务、8条重点改革举措,主题词是六个字“放权、激励和保障”。
放权,比如,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开展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对转化的成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等等。
激励方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先转化后奖励”和“先赋权后转化”并行实施;要求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或转化收益,奖励成果完成人的比例应不低于70%。
保障,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和法律专家队伍,提供法律支持和案例指导,准确区分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罪与非罪界限。
广东省教育厅:探索建设大湾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建华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推动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方面,省教育厅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定期座谈机制,探索建设大湾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大学科技园优化重组,并指导高校设立成果转化工作专责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转移机构。
目前,与华为、腾讯等大型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校企创新联合体,建设217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佛山市政府成立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库、专家库和企业需求库,服务全省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企业技术需求。2023年高校以专利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1821项,合同金额11.2亿元。
广东省高院:五年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0万余件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实施方案》提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司法保护”,当前广东科技成果司法保护方面已经有哪些举措,接下来如何进一步加强相关的保护?
对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晓明在会上表示,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五年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0万余件,其中发明等专利案件6.3万件,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他透露,去年,全省法院判赔额超千万元的案件共24件,并在62个案件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发明专利等技术类侵权案件平均判赔数额约百万元,相比五年前翻了一番,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他表示,《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出台后,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励创新创造、规范科技创新转化运用等重要作用,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司法力量。
广东省科学院:完成60余项成果赋权和转化
2020年,广东省科学院(以下简称为“省科学院”)成为国家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2021年,纳入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国有资产单列改革试点单位。
广东省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颜国荣介绍,省科学院目前形成了“一院两制三体系四融合”的发展战略。
“针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省科学院主要做法是建制度、定流程和创模式。”颜国荣说。他表示,省科学院制定了《广东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创新设置“直接赋权、过程赋权和提前赋权”三大举措,“具体来说,有成熟成果和市场需求就直接赋权,成果尚未熟化但有市场需求就过程赋权,成果尚未形成但有市场需求就提前赋权,着力解决‘不敢转和不想转’问题”。
他表示,省科学院遵循“利益捆绑、利益共享”理念,打造科研人员“技术股+现金股”激励模式——除传统的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技术股之外,还鼓励科研人员以现金出资入股。其次,建立技术经理(经纪)人跟投机制。技术经理(经纪)人作为成果转化的“红娘”,全程参与成果转化,以跟投机制实现深度捆绑。
“省科学院完成了60余项成果赋权并转化见效,全院‘四技’收入连续5年位居全国地方科研院所首位,代表性企业‘中科云图’由院士团队无人机遥感网技术孵化,已发展成该领域领先企业,估值超12亿元。”颜国荣说。
广东工业大学:累计孵化科技型企业900余家
作为全国40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之一,广东工业大学近年来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卓有成效,目前已累计实施86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并成功实现转化,入选全国成果转化百强高校,位列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44位。
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余林在会上表示,学校从体制机制、平台建设、技术经理(经纪)人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发力,打造高校科技成果协同转化运用模式,探索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道路上的难点、痛点问题。
“目前,学校与省内各地市联合共建了14个协同创新研究院,与省内外企业共建了200多个校企创新平台,形成‘一平台一特色’协同发展格局。学校各协同创新平台获认定4家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和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累计孵化科技型企业900余家,其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超100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7家。”余林说。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工业大学还打造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线上服务平台,并组建一支规模超百人的技术经理(经纪)人队伍,明确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技术经理(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科研团队培育高价值科技成果、精准匹配企业技术需求和设计最优转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