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驻京记者刘克洪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医保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其中,居民医保覆盖9亿多参保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典范,也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

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布,这是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同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提到,《指导意见》针对在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明确了强化常住地参保、健全激励约束、完善筹资政策、健全精准扩面、强化宣传动员、强化部门联动、保障资金支持等机制,发布后,参保人可以享有五大红利——“放、扩、提、奖、便”。

“放”是指进一步放宽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让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也提出超大城市要取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

“扩”是指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

“提”是指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最高支付限额。

“奖”是指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当年没有享受报销的参保群众,次年提高大病保险的封顶线。

“便”是指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疗服务,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推动集采药品更多在基层落地,把集采红利更多释放给基层。

在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方面,除了共济范围扩展到近亲属,共济地域也进一步扩大。“我们计划两步走,第一步是今年年底之前力争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第二步就是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黄华波说,“要强调的是,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

08-02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