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总工会牵头,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其他各成员单位联合制定实施《关于开展集体协商 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将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作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抓手,鼓励企业以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为重点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引导广大技术工人主动提升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创新。
《意见》明确四个协商重点:
一是协商技术工人薪酬分配制度,协商建立健全以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体现多劳多得、技高多得的价值分配导向,引导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原则,建立完善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的薪酬分配制度,强化薪酬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
二是协商技术工人成长激励机制,协商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工人技能培训制度;协商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企业实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协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发挥企业在人才使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三是协商技能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协商建立健全企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职工创新奖励措施;协商建立健全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探索企业与技术人才收益共享的多元化激励模式;协商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鼓励企业提高南粤工匠、南粤技术能手、南粤首席技师或广东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等的薪酬待遇。
四是协商福利待遇和津补贴标准,协商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福利待遇,鼓励企业围绕技术工人福利奖励的提取和使用与职工开展协商,鼓励建立职工疗休养、体检、子女托管、困难慰问等福利制度。
截至目前,广东技能人才总量1979万,其中高技能人才690万,占比34.9%,他们是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群体,是技能型社会、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尤其需要企业增加对技术工人的薪酬开支。为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在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经过沟通协商,制定实施《意见》。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地都开展了深化集体协商,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