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黄松炜报道:佛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启动,用于“以旧换新”的“旧房源”不限于佛山市内,所有已取得合法的独立不动产权证,且产权清晰的商品住房房产均适用,时间为今年6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日前,佛山市房地产协会发布了《佛山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加快去新房库存和解决旧房置换问题,满足市民对优质住房的需求。活动对象为有意向旧房置换的市民,及市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评估机构、金融机构。
《方案》明确,“以旧换新”房源适用范围为:活动期内出售的旧房源,“旧房源”不限于佛山市内,所有已取得合法的独立不动产权证,且产权清晰的商品住房房产均适用;新购买的房产仅限参与活动的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商品住房,且新购房产总价要高于“旧房源”总价。
《方案》指出,换房者购买参与“以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新房项目,可获得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多项优惠,包括额外折扣优惠,缴纳认购订金可锁定一定期限的意向房源或折扣优惠;“旧房源”专属统筹销售服务;“旧房源”成交补贴,具体补贴金额由开发商与换房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
值得留意的是,“旧房源”未在约定期限内出售且放弃购买新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无条件解除新房认购协议并退还订金。
此外,还有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中介费减免优惠服务,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比市场更低的贷款利率优惠和大额贷款额度,由金融机构提供的“以旧换新”专享消费券、礼品及其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