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媒体记者 范晗越 通讯员 岳建轩
图/通讯员提供
22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广东省住建联调委办公室”)正式挂牌。同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初入培训班在广州开班。
据悉,本次培训班由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住建联调委”)和广东省住建联调委主办,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究会承办,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试点工作以来,在广东首次举办的调解员初入培训班。省住建联调委向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且已加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10家调解组织和153名调解员,在经过本次培训考核后,将正式开展“总对总”机制下的住建领域专业调解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广事多,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到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矛盾纠纷易发多发。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多元解纷工作,选取了广东、北京、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6个省级地区开展试点。通过整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司法部门双方资源,形成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调解合力,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促进当事人以非对抗的调解方式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
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负责人在开班仪式上表示,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认证的全国住建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中的调解组织、调解员数量及接受法院委派、委托和自收调解案件数都得到较大提升,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广东率先示范,探索创新,组建联调委,在法院调解系统增设住建专窗,开辟了“调解资源高度整合”“调解案源统一委派”的工作新模式,为全国试点工作提供“广东样本”。
目前,广东省住建联调委办公室已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人员设备、办公场地,正式开展调解工作及日常办公,下一步将继续发挥中枢协调作用,以“3+21”的模式(3个省级协会+21个地市代表协会),发动、培育、建设调解队伍,持续做好服务支撑,总结政策建议,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并选取东莞、珠海、茂名、湛江四个地市两级法院率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