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董鹏程、郭思琦报道:为建立健全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5月16日,广东印发《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当省内发生大面积停电时,根据需要参照《预案》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预案》指出,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全省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其他地级市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其他地级市减供负荷40%以上 (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 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县级市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且涉及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启动Ⅳ级响应:全省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其他地级市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县级市减供负荷40%以上 (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

《预案》要求,启动Ⅰ、Ⅱ级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3天、5天和7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2天、3天和5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

《预案》提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05-17 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