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侯梦菲报道: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去年省人大依法纠正存在合法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共15件。
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选定广东等4个省份,作为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试点省。
报告指出,去年,广东认真落实3项“国字号”试点工作,推进省备案审查条例修订,指导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以及推进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选定承担试点任务的广州、梅州、东莞、中山、惠州、茂名等市作为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市,指导其明确乡镇、街道承担具体的试点任务,推进县乡人大对乡镇政府、街道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推进实现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下一步,广东省人大将深入推动市县人大备案审查重点工作和镇街备案审查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和全省推广工作。
纠正8件规范性文件,推动烟花有序复燃
“有件必备”是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收到有关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183件。
在此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强化“有备必审”,着力突出审查重点。如:抓好涉及民生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审查。针对广东省涉及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方面的8件规范性文件,存在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上位法不一致问题,在年前督促制定机关妥善处理纠正,推动烟花有序复燃。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办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共108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审查建议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有错必纠是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原则。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纠正存在合法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共15件,增强纠正工作刚性约束。
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果
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是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广东坚持创新探索,在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上取得新成果。
去年,广东省人大升级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将备案审查信息化纳入广东“数字人大”建设一期范围,提升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同时,升级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利用省数据库查询、检索和下载等功能,高效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此外,升级审查建议受理信息平台,为公民、组织遇到“问题”文件提出审查建议提供了新平台,畅通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渠道。法工委通过该平台登记、办理和反馈公民、组织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审查建议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坚决贯彻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抓好备案审查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水平。健全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同级“一府一委两院”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开展有关重点领域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依法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提高备案审查刚性和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