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媒体记者 刘克洪
1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苏社表示,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重点区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主动引导重点区域加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一是抓顶层设计,立足区域特点有针对性作出部署。发改委持续出台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2年出台长三角行动方案,这个方案以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截至目前,5方面17项改革任务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2023年出台粤港澳大湾区行动计划,以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为重点,推动大湾区整体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便捷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循环畅通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
京津冀行动方案目前正在制定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协同发展为重点,支持京津冀地区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和对接合作,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区域高效协同发展。
二是抓基层创新,引导地方大力探索更多原创性举措。在重点区域率先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目的就是要积极探索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创新举措,服务全国优化营商环境。
比如,长三角地区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对涉企高频经营许可事项探索开展“一证多址”改革,实施“亮码检查”“一业一查”等创新做法,统筹多部门涉企行政检查。
又比如,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为三地规则衔接蹚路试水。
三是抓制度建设,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加强重点区域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建设,是确保改革举措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前提。长三角地区已经在政府采购、海关一体协同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执法尺度和裁量标准等方面,建立起三省一市统一的制度安排。粤港澳大湾区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大压力测试,着力在形成更多突破性制度创新成果上下功夫。京津冀三年行动方案也将在强化协作机制上重点谋篇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