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8月24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征求广东省标准《城市排水管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风险分级管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意见的函。城市排水管网有毒有害气体风险评估应在夏季、冬季对监测点分别开展一次连续3天的持续监测。

《标准》提出,为准确掌握排水管网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及变化规律,宜同步监测上游污水中的硫化物、硫酸盐及pH值,根据管网实际情况可增加其他有害气体如氨气、苯、一氧化氮等。城市排水管网有毒有害气体风险评估应在夏季、冬季对监测点分别开展一次连续3天的持续监测。采用评分法对排水管网运营单位风险防控措施及突发有毒有害气体事件发生情况进行评估,将各项指标分值累加,确定风险控制水平。

《标准》拟规定,排水管网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风险分级结果,建立日常运行维护台账,落实责任人及管理要求,实现风险的闭环管理;宜建立排水管网有毒有害气体风险预测预警平台,对片区管网进行科学管理。

中、高风险排水管网应在明显地方设置警示标识牌提示风险。排水泵站除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牌外,集水池上方孔洞周边应设置安全警戒线。排水管网应按要求开展外部巡视,中、低风险排水管网每周巡查1次或以上;高风险排水管网每周巡查2次或以上。

排水管网应按要求每半年开展1次或以上内部检查。中高风险排水管网应每年度开展一次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排水管网风险分级情况进行再评估。高风险排水管网,宜安装具备数据传输功能的固定式监测仪器进行长时间全天候监测。低风险排水管网,应根据排水边界条件的变化情况,视情况按需开展日常监测。

08-26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