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公司注册登记经过了行政部门的许可,具有法定的公示效力,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没有被相关部门纠正或者确认的前提下,被冒用人存在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按照咨询人所描述其为持股100%股东,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情况下,持股100%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需要独立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全部风险。

在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如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咨询人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极易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

3、刑事责任风险:

当公司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司股东尤其是法定代表人同样面临被刑事追究的风险。该风险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最常见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制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等。

因此,咨询人将身份证借给他人注册公司,并登记为公司100%持股股东,即使没有参与公司运营、获得分红,也与公司无资金往来,仍然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咨询人尽快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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