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天透露,我们国家目前已有跨境的电商平台5000家,通过跨境的电商平台进行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流动的企业有20余万家。商务部为解决这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瓶颈,决定从十一之后,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全部推广跨境电子商务!

什么是跨境电商呢?我们来简单说明一下。所谓“跨境电商”就是通过Internet,将国内的产品和服务,卖到境外去。这是一种出口。出口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加速器。所以国家要重点推广这个项目。

姚坚表示,2012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已经突破8万亿,达到80163亿元,同比增长31 .7%。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总额亦超过8800亿元,同比增长70 %。跨境电子商务同样快速发展,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2万亿元。

跨境电子商务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平台、物流、支付结算、海关商检等环节提出新的需求。商务部称,商务部针对跨境电子商务B 2C方式存在的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统计等方面问题,起草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的相关文件。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纳入海关的出口贸易统计,提出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以及出口检验、收结汇等六项具体措施,这次措施已经在上海、杭州、宁波、重庆、郑州等五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实施,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告诉南都记者,推进跨境电商的发展有利于培育对外贸易的新方式,促进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其实有些地方已经先行先试了,自发做起来,现在是总结经验推广。”

03-15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