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我所做的任何类的委托人的名称时,我一直在为哪种约定更好而烦恼。我通常将应用程序前缀添加到方法的头部,如下所示:
@interface HKKHelloWorld <NSObject>
...
@end
@protocol HKKHelloWorldDelegate <NSObject>
- (void)HKKHelloWorld:(HKKHelloWorld *)helloworld didFinishWorkWithIndex:(NSUInteger)index;
@end
最近,我遇到了一个决策问题,即添加前缀是否符合惯例。
我相信StackOverflow中的人能够给我一些建议,以达成更好的约定。
简而言之,
对于类的代表,哪种惯例更好?
- (void)HKKHelloWorld:(HKKHelloWorld *)helloworld didFinishWorkWithIndex:(NSUInteger)index;
要么
- (void)helloWorld:(HKKHelloWorld *)helloworld didFinishWorkWithIndex:(NSUInteger)index;
最佳答案
您的名称可能与其他名称冲突时,只需使用前缀。这意味着类名,它们全都在一个名称空间中,添加到其他人的类中的方法和类别以及协议。
您自己的类中的方法位于自己的名称空间中,不需要前缀。它应该放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