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面向对象的工程原理说明了“一个类应该只知道它作为参数的类的契约,或者它使用的任何内部契约”。

C++ 中的反例是:

Foo::bar( Baz* baz)
{
  baz()->blargh()->pants()->soil();  // this is bad, Foo knows about blarghs and pants
}

这个原则有名字吗?此外,实际原理而不是我上面的释义会很高兴看到。

最佳答案

感谢 law of demeterJim Burger 说:

关于oop - 封装原理,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97589/

10-13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