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面向对象的工程原理说明了“一个类应该只知道它作为参数的类的契约,或者它使用的任何内部契约”。
C++ 中的反例是:
Foo::bar( Baz* baz)
{
baz()->blargh()->pants()->soil(); // this is bad, Foo knows about blarghs and pants
}
这个原则有名字吗?此外,实际原理而不是我上面的释义会很高兴看到。
最佳答案
感谢 law of demeter 的 Jim Burger 说:
关于oop - 封装原理,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97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