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this教程在引用以下解释时的含义。特别是我用粗体突出显示的部分。
插
addfirst
和offerFirst
方法在开头插入元素
的Deque
实例。插入addLast
和offerLast
方法
Deque
实例末尾的元素。 当容量
Deque
实例受到限制,首选方法是offerFirst
和
offerLast
,因为addFirst
可能无法引发异常
充分。
最佳答案
我认为这两种方法都是合法的(尽管offerXXX方法更可能用于有界出队)。
如果您的代码假设队列中有可用空间,并且此假设对于代码的正确性至关重要,请使用addFirst / addLast。抛出的运行时异常(IllegalStateException)非常适合此错误情形。
另一方面,如果完整队列是正常情况,则不要使用异常处理它。使用offerFirst / offerLast,然后检查返回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