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比尔·盖茨,花5万美元从程序员蒂姆·帕特森手里买入86-DOS,更名为MSDOS后,与IBM合作把MSDOS装在了IBM的机器上,赚了100亿美元。
后来,程序员蒂姆·帕特森得知后,把比尔·盖茨告上法庭,比尔·盖茨又补偿了蒂姆·帕特森100万美元,了结了双方之间的纠纷。
以前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总会想到奸商这两个字。
但是现在却有了不同的看法。
第一,关系也是一种资源,而且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
比尔盖茨的母亲,她在任全国联合劝募协会执行理事会主席期间与IBM的首席执行官约翰埃克斯共事。正是因为这层关系,比尔盖茨才有机会说服IBM,让MSDOS成为IBM PC采用的操作系统。
而程序员蒂姆·帕特森,想让86-DOS成为IBM PC采用的操作系统,几乎不可能。
可以预见,86-DOS在蒂姆·帕特森手里,很难发挥它真正的价值。
第二,比尔·盖茨在购买86-DOS时,也承担着损失5万美元的风险。
因为购买86-DOS时,比尔·盖茨也不能百分之百的确定,它就一定能被安装IBM机器上。如果不能与IBM合作,他的5万美元也就打水漂了, 要知道上个世纪80年代5万美元也不是小数目。
由此想到古人常说的一句话。先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
一个东西真正的价值是多少。只有到了真正懂它的人的手里才能体现出来。 比尔盖茨就是懂的86-DOS真正价值的人。所以才愿意冒着一定的风险花5万美元购买86-DOS。
很多人认为比尔·盖茨是奸商,主要是因为比尔·盖茨用5万美元赚了100亿美。而且,因此成为了世界首富。心里极其的不平衡。
而且人们都相信公平,承担多大的风险获得多大的收益。比尔·盖茨的承担的风险和收益根本不成比例,因此这也是很多人心里不平衡的原因。
很多人都这个世界上有个什么力量在主导公平,但是这股力量真的存在吗?我想这只是每个人自己心里的一厢情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