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当在一个类中使用多个具有相同名称的类时,是否应该始终完全限定这些类的所有用法?例如:

org.foo.ClassA;
gov.bar.ClassA;


在更具体的情况下,这些类之一在您的代码库中非常常见,仅完全限定异常类是否可以接受?例如,如果我为gov.bar工作,但是否从org.foo的库中添加代码?

最佳答案

我猜最重要的问题是“从事代码库工作的其他人会有什么期望?”。最好的方法是遵循著名的编码标准。

如果您不知道谁将必须在代码库中维护代码,则对两者进行完全限定可能是最清晰的方法。

关于java - 当使用同一个名称的多个类时,您应该完全限定所有用途,还是仅限定“稀有”用途?,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1004054/

10-12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