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为作业编写链表的两个实现,即双链表和循环双链表。现在,由于表示链表中的链接的类在两个实现中都是相同的,因此我想在两个实现中都使用它。
现在我想知道哪种方法更好:
在第一个实现中将Link类实现为程序包私有的静态成员类,然后在第二个实现中使用该类,或者将Link类作为程序包私有的类。
最佳答案
您可以将Link向上移动为公共基类/接口的静态成员类(如果有的话)。该解决方案将表示Link与链表(两个实现)紧密相关。
关于java - 包私有(private)静态成员类与包私有(private)类,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83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