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对多表结构是否定义为 DDD 中的值对象?如果我的多对多结构有一个唯一的 id 怎么办?
另外,1对多关系呢?例如,如果我有 2 个 1 对多(分别)结构的 Post & Comment 不会 Comment 是值对象,因为它在技术上没有相应的 Post 就不能存在?但是如果它有一个唯一的 Id (Comment_Id) 呢?这使它可识别并因此成为非值对象实体?那么,它是哪个?

谢谢!

最佳答案

您可能不需要博客的 DDD。 DDD 更多的是关于业务逻辑。您将没有足够的业务逻辑来从 DDD 中受益。

如果你还想用DDD,没问题。一些指导方针:

  • 如果你想从业务逻辑之外引用一些东西,它应该是实体。因此,如果您需要引用评论(否则您将无法有效管理它们),您需要将您的评论作为一个实体。
  • 你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持无知。这意味着无法向您的业务逻辑公开标识符。
  • 多对多和一对多关系使用普通集合建模。 ORM 工具应该正确地映射这些集合。

  • 希望这有助于在您的情况下避免 DDD。

    关于object - 在 DDD 中定义多对多关系,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189165/

    10-13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