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r $this = $(this);


鉴于上述情况,哪个更快:$(".elt", $this)$this.find(".elt")

我问,因为第一个看起来更简洁,但是如果将其转换为$($this).find(".elt") [sic],似乎实际上可能会更慢。

最佳答案

使用$("#elt")的速度要快得多,因为只有一个元素的id="elt"是有效元素。 (ID必须唯一)

编辑:如果仅以示例为例,并且使用类而不是使用ID的问题相同,则由于jquery在内部工作的方式,两种方法应该相对相同。

$(".elt", $this)转换为与$this.find(".elt")相同的$this.find(".elt")

一次运行数千次迭代后,您可能会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差异,但是在正常情况下,最好使用易于阅读的变量。

关于jquery - 哪个更快:$(“。elt”,$ this)或$ this.find(“。elt”);?,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9039859/

10-11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