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能解释和证明哪个例子“更正确”?
A:将对象作为参数传递
(function($){
$.doStuff();
})(jQuery);
B:在函数内检索对象
(function(){
var $ = jQuery;
$.doStuff();
})();
我真的很喜欢B,因为它具有可读性。 A和B之间的唯一技术区别是B必须再查找一个范围。我认为这是边际差异,那么为什么“推荐” A方式呢?
请注意,jQuery仅是示例。问题的性质很重要:作为参数传递还是在函数内检索?
最佳答案
两者是等效的,但是我更喜欢第一个示例(作为参数传递),因为它可以节省一行代码。这也意味着您的函数不包含不必要的逻辑。
关于javascript - 论点传递给IIFE,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083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