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145:避免过长的方法和过长的类

如果违反“一个方法只做一件事”及类型的“单一职责原则”,往往会产生过长的方法和过长的类。

如果方法过长,意味着可以站在更高的层次上重构出若干更小的方法。以行数作为指标,有人建议一个方法不要超过10行,有人建议不要超过30行。当然,这没有唯一标准。在我看了,一个方法在VS中需要滚屏才能阅读完,那么就肯定有些过长了,必须想办法重构它。

对于类型,除非有非常特殊的理由,类型的代码不要超过300行。如果行数太多了,则要考虑是否重构。

转自:《编写高质量代码改善C#程序的157个建议》陆敏技

05-28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