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才权
编辑:龚 赛
前 言
如今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如此火热,相信很多像我一样的普通程序猿或者还在大学校园中的同学,一定也想参与其中。不管是出于好奇,还是自身充电,跟上潮流,我觉得都值得试一试。对于自己,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系统学习(参考《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入门资料汇总》),现在计划重新阅读《机器学习》[周志华]和《深度学习》[Goodfellow et al]这两本书,并在阅读的过程中进行记录和总结。这两本是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入门经典。笔记中除了会对书中核心及重点内容进行记录,同时,也会增加自己的理解,包括过程中的疑问,并尽量的和实际的工程应用和现实场景进行结合,使得知识不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能够更好的指导实践。记录笔记,一方面,是对自己先前学习过程的总结和补充。 另一方面,相信这个系列学习过程的记录,也能为像我一样入门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同学作为学习参考。
章节目录
基本概念
序贯覆盖
剪枝优化
一阶规则学习
归纳逻辑程序设计
01
基本概念
规则学习是“符号主义学习”(symbolism learning)的主要代表,是最早开始研究的机器学习技术之一。
机器学习中的“规则”(rule)通常是指语义明确、能描述数据分布所隐含的客观规律或领域概念、可写成“若...,则...”形式的逻辑规则。“规则学习”(rule learning)是从训练数据中学习出一组能用于对未见示例进行判别的规则。一般形式如下所示,
与神经网络、支持向量机这样的“黑箱模型”相比,规则学习具有更好的可解释性,能使用户更直观地对判别过程有所了解。另一方面,数理逻辑具有极强的表达能力,绝大多数人类知识都能通过数理逻辑进行简洁的刻画和表达。因此,规则学习能更自然的在学习过程中引入领域知识。此外,逻辑规则的抽象描述能力在处理一些高复杂度的AI任务时具有显著的优势,例如在问答系统中有时可能遇到非常多、甚至无穷种可能的答案,此时若能基于逻辑规则进行抽象表述或者推理,则将带来极大的便利。
从形式语言表达能力而言,规则可分为两类:
* ”命题规则“(propositional rule)
由”原子命题“(propositional atom)和逻辑连接词“与”、“或”、“非”和“蕴含”构成的简单陈述句;
* “一阶规则”(first-order rule)
基本成分是能描述事物的属性或关系的“原子公式”(automic formula);
从形式语言系统的角度来看,命题规则是一阶规则的特例,因此一阶规则的学习比命题规则要复杂得多。
02
序贯覆盖
规则学习的目标是产生一个能覆盖尽可能多的样例规则集。最直接的做法是“序贯覆盖”(sequential covering),即逐条归纳:在训练集上每学到一条规则,就将该规则覆盖的训练样例去除,然后以剩下的训练样例组成训练集重复上述过程。由于每次只处理一部分数据,因此也被称为“分治”(separate-and-conquer)策略。
由于序贯覆盖法简单有效,几乎所有规则学习算法都以它为基本框架。它能方便地推广到多分类问题上,只需将每类分别处理即可。
03
剪枝优化
规则生成本质是一个贪心搜索过程,需有一定的机制来缓解过拟合的风险,最常见的做法是剪枝(pruning)。与决策树相似,剪枝可发生在规则生长过程中,即“预剪枝”,也可发生在规则产生后,即“后剪枝”。通常是基于某种性能度量指标来评估增/删逻辑文字前后的规则性能,或增/删规则前后的规则集性能,从而判断是否要进行剪枝。
04
一阶规则学习
受限于命题规则表达能力,命题规则学习难以处理对象之间的“关系”(relation),而关系信息在很多任务中非常重要。需用一阶逻辑表示,并且要使用一阶规则学习。
05
归纳逻辑程序设计
归纳逻辑程序设计(Inductive Logic Programming,简称ILP)在一阶规则学习中引入了函数和逻辑表达式嵌套。一方面,这使得机器学习系统具备了更为强大的表达能力;另一方面,ILP可看作用机器学习技术来解决基于背景知识的逻辑程序(logic program)归纳,其学得的“规则”可被PROLOG等逻辑程序设计语言直接使用。
END
往期回顾之作者刘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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