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政府召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联席会,通报、分析了近期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形势,要求全市12各县(区市)政府配合消防工作要求快速部署,公安、安监、住建、文广、规划和消防等职能部门分别履职,按照“能做的先做,能行的先行”开展合作整改。市文物局成立督查组开展专向督查,督促文物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完善消防设施;市宗教局、旅游局定期审查宗教、旅游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一律停止开放;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联合检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消防部门联合安监,对文物古建筑进行普查,逐家登记造册;文物古建筑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消除火灾隐患。
此次联合督导“会诊”,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通知的工作组织部署情况;主管、监管部门职责落实、火灾隐患台账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火灾防范措施制定、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保护规划、消防规划编制审批等情况;各文保单位和名镇、名村在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消防规划落实等情况。
通过集中“问诊”文物古建筑,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病患”文物古建筑开具“治病”良方,提升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督导结束后,市政府将形成督导工作专题通报,为深入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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