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2月18日电(记者王军伟)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消息,从3月1日起广西工商登记制度将实行重大改革,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实行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以降低创业门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加快发展市场主体,财务税务规划
    记者了解到,改革前,广西公司登记对实收资本有严格的限定,包括法定最低限额、两年缴付到位期限、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等,公司登记时还必须提交验资报告。这些规定不但使开办公司耗时长、门槛高、效率低,还导致公司设立筹备期内资本运用效率低下。
    改革后,除法律法规设定需要实行实缴的公司外,实行注册资本登记认缴制度,对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也就是“零首付”和“1元公司”的概念。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确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记载于公司章程,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注册公司不占用资金,不需验资费用。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介绍,广西工商登记制度将主要进行5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二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三是放宽、简化经营场所登记;四是建设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宽进”后的“严管”,使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五是实行“先照后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10-17 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