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的公示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队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决策指示,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深入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涌现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宣扬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政治热情,经浙江省双拥领导小组决定,推荐湖州市、杭州市、宁波市、舟山市、金华市、衢州市、绍兴市、台州市、温州市、丽水市、嘉兴市;长兴县、象山县、义乌市、瑞安市、平湖市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推荐舟山市普陀区退役军人创业园服务中心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现将推荐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10日至16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单位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浙江省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峰、顾世俭
电 话:0571-87665882、8766588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83号 浙江省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关于对推荐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的公示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评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通知》要求,我省推荐全国爱国拥军模范2名。经省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研究并报省双拥领导小组决定,推荐以下两名同志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叶美英,女,汉族,1951年9月出生,丽水市莲都区峰源乡群众。视子弟兵为亲人,几十年如一日,坚持为驻守在山上的雷达站官兵提供瓜果蔬菜等生活保障。曾获浙江省爱国拥军模范、丽水市拥军优属先进个人等荣誉。
2、黄金国,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级调研员。1999年至今一直从事与双拥相关的工作,认真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主动想方设法协调解决驻地部队的实际困难,受到驻军部队好评。
二、公示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16日。
三、反映情况方式
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疑义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浙江省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等行为。
联 系 人:顾世俭 联系电话:0571-8766588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83号 浙江省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