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3 字体
CSS3 @font-face 规则
在CSS3之前,web设计师必须使用已在用户计算机上安装好的字体,不能够使用离线字体,不过通过CSS3,web设计师可以使用他们喜欢的任意字体。
当您找到或购买到希望使用的字体时,可将该字体文件存放到web服务器上,它会在需要时被自动下载到用户的计算机上。
您"自己的"的字体是在 CSS3 @font-face 规则中定义的。
浏览器支持
表格中的数字表示支持该属性的第一个浏览器版本号。
@font-face | 4.0 | 9.0 | 3.5 | 3.2 | 10.0 |
Internet Explorer 9+, Firefox, Chrome, Safari, 和 Opera 支持 WOFF (Web Open Font Format) 字体.
Firefox, Chrome, Safari, 和 Opera 支持 .ttf(True Type字体)和.otf(OpenType)字体字体类型)。
Chrome, Safari 和 Opera 也支持 SVG 字体/折叠.
Internet Explorer 同样支持 EOT (Embedded OpenType) 字体.
需要注意的是: Internet Explorer 8 以及更早的版本不支持新的 @font-face 规则。
使用您需要的字体
在新的 @font-face 规则中,您必须首先定义字体的名称(比如 myFirstFont),然后指向该字体文件。
提示:URL请使用小写字母的字体,大写字母在IE中会产生意外的结果 |
如果需要为 HTML 元素使用字体,请通过 font-family 属性来引用字体的名称 (myFirstFont),通过下面的实例您可以尝试操作一下:
实例
@font-face
{
font-family: myFirstFont;
src: url(sansation_light.woff);
}
div
{
font-family:myFirstFont;
}
</style>
尝试一下 »
使用粗体文本
您必须添加另一个包含粗体文字的@font-face规则:
该文件"Sansation_Bold.ttf"是另一种字体文件,包含Sansation字体的粗体字。
浏览器使用这一文本的字体系列"myFirstFont"时应该呈现为粗体。
这样你就可以有许多相同的字体@font-face的规则。
CSS3 字体描述
下表列出了所有的字体描述和里面的@font-face规则定义:
font-family | name | 必需。规定字体的名称。 |
src | URL | 必需。定义字体文件的 URL。 |
font-stretch |
| 可选。定义如何拉伸字体。默认是 "normal"。 |
font-style |
| 可选。定义字体的样式。默认是 "normal"。 |
font-weight |
| 可选。定义字体的粗细。默认是 "normal"。 |
unicode-range | unicode-range | 可选。定义字体支持的 UNICODE 字符范围。默认是 "U+0-10FFFF"。 |